因工作需要,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宿松县宗教和党外人士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县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选调范围为宿松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质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政务实;
2.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专科及以上,无专业限制;
3.工作年限要求:在编在岗满3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的情况除外);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为: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调动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委统战部(县政务中心1号楼3楼1326室)。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填写《宿松县宗教和党外人士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个人年度考核材料(需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资格逐一审查并签署意见。凡出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无法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等情形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5.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
报名截止后,若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2:1,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统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则直接进行面试,由县委统战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长15分钟,满分100分,共3道题,主要测试报考者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未达线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排序:A.学历高者优先;B.年龄轻者优先;C.财务专业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县委统战部牵头组织实施。
3.递补: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调动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委统战部相关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选调人员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聘任,并按新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具体实施。
2.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程序和纪律要求,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五、附则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活动。
本方案由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统战部:0556-7823893
县人社局:0556-7849317
监督电话:
0556-7816020(县纪委监委)
0556-12380(转7)
(以上电话请于正常办公时间拨打)
附件:
附件宿松县宗教和党外人士管理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中共宿松县委统战部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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