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及合肥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合人社秘〔202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二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来源
经过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认定,第二批共开发辖区2家企业26个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6名,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保安等工作,具体岗位及职责详见《新站高新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劳动能力及技能;
(3)服从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工作安排,满足岗位工作要求,能够完成工作内容,遵循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
2.报名地点:(1)新站高新区各社区社会事务部门,就业困难人员可就近提交;(2)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单位地址见附件1岗位需求一览表)。
3.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为已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公益性岗位单位及各社区社会事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终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2. 组织面试:由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4.正式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10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应向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录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应及时将劳动合同、参保登记相关材料报新站区组织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六、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按合肥市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含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在岗期间按照 300元/月/人给予个人岗位补贴。具体面告。
2.聘用期限:如无特殊情况,聘用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按规定退出岗位。期间如遇实际情况需要退出的,则按照规定进行岗位退出。
七、其他事项
请报名人员如实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51-65777213。
2.监督电话:0551-65777102。
附件1:新站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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