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7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加分因素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具有本县户籍(或父母、配偶、子女为本县户籍);或在休宁县范围内工作,同时在本县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人员且目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党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加分因素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3分,按取得的最高职业资格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2会议室(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子女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需提供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2025年度休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非本县户籍的需按规定出具本人参保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按每人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9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县情、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同岗位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若笔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成绩合成
1.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及合成成绩进行计算得分时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后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根据实际开考岗位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均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3.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情况。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最终成绩相同的,排名方式同上)。
四、签约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约定执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3.聘用人员待遇按现行标准执行。
4.拟聘用人员由乡镇统一分配,拒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建立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有效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程序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本《公告》由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后续事宜,请关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88(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2025年度休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中共休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休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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