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热情、提振精气神,增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乡编村用”暨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二)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办法多,懂经营、会管理、有能力,能够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在发展农村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基层治理、促进农民增收、为民便民服务等方面实绩突出。
(三)品行端正,热爱基层,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群众公认度高。
(四)具体岗位条件:
①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②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及以后出生);③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④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不超过50周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组织报名。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填写《郎溪县2024年度“乡编村用”暨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向任职村(社区)所属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考申请。各镇(街道)党(工)委在接到报考人员报考申请后,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就提出报名申请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相关表现、情况,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及时反馈给相关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由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及其电子版(JPG格式),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郎溪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县政务中心12楼1213室)报名。
县委组织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委监委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招聘计划。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2.竞争择优。原则上采取“面试+业绩考核”方式进行。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需参加面试和工作业绩量化考核。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当场公布。
(2)业绩考核:业绩考核由“业绩评价分”和“获得荣誉分”两项构成,“业绩评价分”依据报考人员任职村(社区)在所属镇(街道)2021年度—202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等次进行量化打分,其中任职村(社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则报考人员该年度工作业绩量化得分为100分;任职村(社区)年度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则报考人员该年度工作业绩量化得分为80分;任职村(社区)年度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则报考人员该年度工作业绩量化得分为60分。3个年度工作业绩量化得分的平均分即为报考人员的“业绩评价分”。“获得荣誉分”,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个人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分别加1、2、3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报考者业绩考核最终成绩由报考者“业绩评价分”和“获得荣誉分”加分相加合成,具体办法为:业绩考核最终成绩=“业绩评价分”+“获得荣誉分”加分。
按照面试成绩占60%、业绩考核最终成绩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和郎溪先锋网公布。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业绩考核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报考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体检及考察。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考核情况、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业绩考核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4.审核把关。县委组织部综合考虑竞争择优、考察和镇(街道)事业编制等因素,研究确定选配方案、提出初步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市委组织部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县委组织部。
5.研究决定。县委组织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6.人选公示。拟聘用人选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和郎溪先锋网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需在相关人员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7.备案登记。按规范程序开展入编备案登记。聘用为镇(街道)在编人员后,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但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郎溪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7033056
监督电话:0563-702768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招考的其他有关信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和郎溪先锋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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