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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马鞍山市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 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15:22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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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和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担当作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乡镇(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正职招聘2名、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其他干部招聘2名,具体详见《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乡镇(园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同时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ngtu.gov.cn/)和当涂先锋网(http://www.dtxf.gov.cn/)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全县乡镇(园区)连续担任“两委”职务5年(截止2023年8月)的现任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村、社区“两委”正职放宽至50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包括选派干部、到村任职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挂职人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等。

  (二)考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条件中“45周岁以下”为“197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7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考生个人居民身份证为准);“正职”界定: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各乡镇(园区)根据报名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日常和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的表现等,择优推荐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5日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和当涂先锋网上发布《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安排补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园区)组织办(李白文化旅区的报名地点为大青山管委会二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乡镇(园区)验证的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

  (5)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的《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乡镇(园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村(社区)“两委”正职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其他干部的岗位。

  4、资格审查:各乡镇(园区)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的,经乡镇(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名材料等于6月19日上午12:00前报送县委组织部508室。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县人社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园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有关知识和省、市、县情等。笔试总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当涂县人社局403室(黄池路中段),由乡镇(园区)组织办统一领取。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

  计算方式为: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和当涂先锋网公示,时间7天,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一般聘用在原任职村(社区)所在乡镇(园区)所属的事业单位,也可根据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四、其他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相关招聘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ngtu.gov.cn/)和当涂先锋网(http://www.dtxf.gov.cn/)上统一发布,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发布,报考人员请主动到上述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不按照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5—6732737(县委组织部)

  0555—6798392(县民政局)

  0555—679877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0555—6732558(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考察、聘用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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