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4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42名,主要从事学院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科研辅助助理等工作。招聘具体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202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4、应聘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应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下午5:00。
(二)应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填写《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电子表发送至所选科研项目负责人邮箱中(详见附件1),邮件以“科研助理+姓名+科研项目负责人”格式命名。
2、各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考核不再集中进行,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和考核方式由各项目组组织实施,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岗位胜任力等能力素质。考核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空白就业协议书。各项目组需要在8月23日下班前完成面试考核,并于8月24日下班前将通过考核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送给人事处王梦雅;拟录用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由各项目组收取并于签约时带到签约现场(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后没有接到面试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恕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3、公示及入职:对各项目组拟录用人员,将在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第三方派遣事宜,日常管理由各聘用项目组负责。
四、聘用方式和薪酬发放说明
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工资标准参照学校招聘本科人事代理人员工资标准(见习期工资1780元和绩效工资2735元),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发放见习期工资(1780元),绩效工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助理完成实际工作量考核发放(绩效工资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735元,特别优秀者可超额发放)。
五、相关说明
1、联系人:王梦雅 咨询电话:0552-3175035
2、资格审查和考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录用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科研项目组,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学校可提供工作履历证明。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 科研处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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