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意愿;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招聘计划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8月6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采用周转池编制招聘的岗位,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招聘对象还须满足省委编办《关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中的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具体人才标准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zp.ehall.abc.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请应聘人员在系统中上传以下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图片):
A.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B.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2021届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签章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持海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C.部分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上传中共党员证明;
D.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
E.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他条件”栏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如因材料不实或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请考生关注招聘系统并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资格面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进行资格面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进行资格面审且未提前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资格面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C.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D.部分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2)往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部分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另外,还需提供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他条件”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3.资格面审合格人员须当场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发放《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考核主要是测试应聘者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写作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考核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面试、试讲等形式,部分岗位根据工作特点增加实践操作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长为120分钟。参加笔试人员须提前15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考场见准考证),中途不得离场,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考核。
(2)考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公共科目,并增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内容;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
(3)笔试分值: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4)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根据招聘岗位数量,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名次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问答等方式;试讲按抽签顺序进行,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封闭式备课30分钟后,进行试讲,并回答评委老师现场提出的问题,试讲、问答时间合计为15分钟。专职辅导员岗位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方式测试,准备和回答问题时间合计为15分钟。
(3)分值: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录取标准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的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的报考人员,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学校将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职的人员,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二)在资格审查阶段,因报考岗位取消的,允许报名该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符合报考资格的其他岗位。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学校可以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五)我校对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学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六)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可乘坐32路、37路公交车)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汪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2766,5971010(传真)
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553-5971065
纪检部门电子信箱:ahszyjw@126.com
附件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
附件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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