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公告 >

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1 19:06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微信群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成立1994年1月,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开发区城市管理“大管家”,主要承担开发区委托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和应急保障等城市管理事务性工作,以及安置小区等民生项目的物业管理,菜市场等公益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公司内设“3部1办4中心2分(子)公司”,即:党群部、综合部、财务部、安委办、市政园林中心、排水管理中心、商业运营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空港分公司和合肥香怡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约4亿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绿化管理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见附件1。

  四、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对2020年应届生暂时未能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凭就业生推荐表(原件)报名。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历届生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档案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https://zhengfu.shenbohr.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00至7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7月15日17:30前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至7月18日的9:00-17:00(中午12:00-14:00休息),携带网上招聘公告下方的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属于本公告中第四条第4项第(2)条款考生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历届生岗位的,持有与工作经历对应的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单或曾经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打印的网上资格审查表、2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材料前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电教室(佛掌路与耕耘路交口佛掌路标准厂房2栋4层)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者资格复审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① 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② 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③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https://zhengfu.shenbohr.com/),并打印准考证,具体缴费及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造成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低于7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故不能按时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初选人员

  初选人员按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拟初选人员最后一位最终成绩相同的,按优先条件(依次为:一本院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奖学金、大学期间担任学生会干部)规定录用。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档案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须及时将个人档案转移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进行档案审查。没有及时转移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转移档案的,需向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具体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试用期(六个月)。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档案审查结果等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网站(http://www.hfpudc.com)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体检及档案审查合格人员与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含其管理的下属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三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人员由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统一安排工作,工作地点为合肥经开区南区或北区,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放弃岗位。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公用事业公司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具体待遇面议),办理五险一金。

  七、健康筛查

  1、由于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落实疫情防抗要求,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以及考生身体健康,考生须进行健康承诺,考生须对个人身体状况、自身及直系亲属在近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等健康情况进行承诺,提交个人近14天旅居史(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查询个人防疫行程卡),并于考试前一天中午12:00前将居住地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截图传给考务组工作人员。

  2、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7天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所在地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

  对近14天内有湖北、辽宁、黑龙江、吉林、北京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将检测证明在考试前一天传给考务组工作人员。

  3、体温检查。考生须考试前应自我进行体温检查,体温正常方可去考点参加考试。到考点后,须遵守考场防疫措施要求,自觉接受考点体温检测,如体温检测异常,则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4、隐瞒健康状况以及不配合考场防疫工作的考生,直接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其带来疫情传播风险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

  1、若报名人数较多,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间相应调整,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站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考生体检、档案审查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档案审查的,取消拟聘资格。在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前或上岗后一个月内,如因有考生体检、档案审查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档案审查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3、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4、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保密。

  5、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6、招聘单位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551—63800380;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1199。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公司网站:http://www.hfpudc.com,请考生通过该网站持续关注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如有遗漏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表.xls

职位表.xls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2020年7月1日


推荐课程

政道教育一年上岸基地班火热报名中

2025国/省考笔试课程体系

最新招考

辅导资料

政道教育 | 人事考试资料网 | 政道名师 | 安徽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选调生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教师 | 遴选

政道教育 版权所有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安徽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 2018-2023 ahrsksw.net 皖ICP备18012567号-2
合肥总部: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安农大科技长廊1-6层 咨询电话:0551-62872711 / 0551-62872719 / 15256017532 / 0551-62872711
蚌埠分校:蚌埠市龙子湖区海亮广场9-106三楼(蚌埠南站正西对面) 咨询电话:15556057631
安徽财经大学咨询点:东校校内北苑7号宿舍1楼中国移动营业厅
安徽科技学院咨询点:龙字湖校区 校内中国电信营业厅
铜陵分校:铜陵市铜官区镜湖路396号一楼 咨询电话:17356576309

联系电话

  • 任老师:

    15256017532

  • 固定电话:

    0551-6287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