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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面向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20:44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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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决定面向全县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原职业化管理村干部)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面向全县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8名(选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不足,选聘人数按相应比例核减)。

  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2016年及以前纳入的在职专职化管理村干部;

  2. 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 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作风扎实,实绩突出,脱贫攻坚得力,近两年来所在村年度综合考评排名为本乡镇前三分之一村;

  5. 年龄一般在48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特别优秀是指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现任省市“两代表一委员”)。

  6.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过党政纪处分仍处于影响期内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不满三年的;

  5. 所任职村2017年以来受到脱贫攻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的,或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乡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票决、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 发布公告(11月15日)。将公开选聘公告在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先锋网进行公告,并在各乡镇、开发区公示栏醒目处张贴。

  2. 乡镇推荐(11月20日前)。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对照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推荐人选上报县委组织部,并呈送以下材料:《从优秀专职化管理村干部中 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附件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任职文件、获县级及以上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资格审查和加分认定(11月下旬)。经审查合格的,征求纪检、扶贫、计生、综治、信访、公安、检察、法院、国土等部门意见,并与加分情况在有关媒体和所在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

  加分分为职务加分和奖励加分,两项加分之和即为加分分值。职务加分,指曾任或现任全国、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以文件或当选证为准),每任一届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奖励加分,指个人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综合性表彰(综合性表彰指以党委政府名义的表彰,并与村级工作相关,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按下一级综合性表彰标准加分)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4. 笔试(12月中旬)。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时事政策等。公共基础知识侧重对掌握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测查。题型以客观题为主,主要测试村干部应知应会的内容,总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排序,取前16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5. 面试(12月下旬)。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加分三项得分之和,取前12名作为考察对象(最后1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6. 考察(2019年元月)。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无问题的,进入体检环节,并公示5天以上。

  7. 体检(2019年元月)。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组织入围人员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8. 票决。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票决确定8名聘用人选。

  9. 聘用。根据选聘人选的实际情况确定任职岗位,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则上在本乡镇事业单位,如本乡镇事业单位超编的,调剂到其他乡镇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工龄自下达聘用通知之日起计算。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聘用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在村任职。选聘人员原则上不得交流,特殊情况确需交流的,只能在本县同类乡镇事业单位同等岗位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如聘用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则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四、工作保障

  县从专职化管理村干部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选聘工作。严明工作纪律,选聘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对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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