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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常识法律篇: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14 10:41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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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

  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合理损耗 。

  二、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职务侵权责任

  一般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安全保障义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物件致损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5.产品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6.污染环境责任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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