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霍山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本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4.近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城区事业人员报考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非城区乡镇事业人员报考需在本县乡镇工作满5年,有调动情形的,在符合前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方可报考。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含试用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8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12日在霍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ahhuoshan.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霍山县人社大楼7楼716室)。
4.报名提交材料: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1份。③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片5张。
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10月25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选调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根据选调计划数和应试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考生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次以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较多者、工作年限较长者、学历较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选。
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同岗位内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考试、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本公告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757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4-5022427(县纪委监委)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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