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信息中心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详细计划见附件1《固镇县2023年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4日-9月15日
(二)报名范围
1.本县县直、乡镇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2.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县直机关单位(不含政法部门)公务员可报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选调职位。县直和乡镇机关公务员可报名县司法局选调职位。事业单位人员可报县信息中心选聘岗位。
(三)报名人选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乡镇机关公务员应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县直机关公务员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选调生应在基层锻炼满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本次选调(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
4.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未经允许不得无故缺考。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13日在固镇先锋网(https://gz.ahbbxf.gov.cn/)、固镇县人民政府网(https://ddurl-guzhen.oss-cn-shanghai.aliyuncs.com/)发布选调(聘)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个人意愿或组织推荐,采取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且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2023年9月14日-9月15日,报名人员携《固镇县2023年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聘)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分别到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现场报名。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分别按照各自选调(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职位选调(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职位选调(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于9月17日上午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选调(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最后1名如遇笔试得分相等情况,则得分相等人员并列入围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按选调(聘)计划数差额1人确定。
各选调(聘)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对象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办理转(聘)任手续
各选调(聘)单位根据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提请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选,报县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分别在固镇先锋网、固镇县人民政府网、选调(聘)单位和拟选调(聘)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各选调(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按相关规定进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办理转(聘)任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影响选调(聘)的,取消选调(聘)资格。
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选调(聘)单位组成的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调(聘)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0552-6012341(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股)
0552-6012006(县人大办公室)
0552-2121994(县政府办公室)
0552-6077328(县司法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2-601216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未尽事宜,由固镇县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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