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工作,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狮子岗乡及周边乡镇公开比选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就公开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共公开比选村级后备干部8名。
二、比选原则
1.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以下原则:
2.党管干部的原则,优先从党员中选拔;
3.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4.公开、公正、平等、民主和竞争择优原则;
5.群众公认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比选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四个意识”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于为家乡发展服务,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
2.具有较强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中具有开拓进取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办事公道正派,工作作风务实,热心村级事务,对群众有感情,守纪律、讲规矩,作风正、品行好,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
3.具有狮子岗乡或周边乡镇户籍、婚嫁入狮子岗或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狮子岗乡的原户籍人口(周边乡镇含独山镇、分路口镇、石婆店镇);
4.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9月—2006年9月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文字水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比选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7.现役军人;
8.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村干部的其他情形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其他未尽事宜由狮子岗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四、公开比选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时需携带《狮子岗乡2024年公开比选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1份(须本人填写);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携带所需材料到狮子岗乡政府三楼组织办报名。
资格审查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狮子岗乡党建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比选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聘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
(二)面试
面试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最低人数限制,即报名人数需最低12人方可开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人应答时间12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反应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等。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家庭情况等进行复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公开比选结束后,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须按规定期限报到并服从乡党委统一安排分配到村并接受试用单位日常管理,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凡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条件成熟的,可按程序推选进入村“两委”班子。
五、其他事项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应确定本人符合比选岗位资格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工作监督
比选工作由狮子岗乡党建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狮子岗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比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狮子岗乡党建办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95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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