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安徽公务员 > 招考公告 >

2025年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4 15:48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微信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5年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评、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5年度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岗位共3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5月13日起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微信公众号和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http://qhfzhfxx.cn/bxn-talent/talent/front/index)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5.须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6.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7.退役军人还须持有退役证明;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告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相应放宽2年。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http://qhfzhfxx.cn/bxn-talent/talent/front/index)-“应聘申请”专栏系统中申请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00至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21日11:00前登录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21日16:00前,通过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该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14:0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27日9:00-5月30日从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5年6月2日。

(二)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通过初审并成功网上缴费的考生,可登陆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七、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

在专业测试前应进行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一)心理测评,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5年应届毕业,但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本人关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但可以在2025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以及提供“本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公告将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公布。专业测试包括无生上课(体育学科还须进行技能展示)、答辩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三项,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无生上课40分、答辩20分和无领导小组讨论40分),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上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上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合肥经开区组织人事局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合肥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和合肥经开区组织人事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有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招聘网页查询、查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费用45元/科,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产后应在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十四、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清华附中合肥学校(0551-62636713)

纪律监督:合肥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纪委(0551-63886197)

清华附中合肥学校(0551-62636790)

报名系统:1895600602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十五、本公告由清华附中合肥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

位表

2. 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 学历学位承诺书

清华附中合肥学校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 2025年清华附中合肥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附件3 学历学位承诺书.docx

附件2 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推荐课程

政道教育公考基地班火热报名中

2025年安徽三支一扶考试培训辅导班

最新招考

辅导资料

政道教育 | 人事考试资料网 | 政道名师 | 安徽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选调生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教师 | 遴选

政道教育 版权所有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安徽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 2018-2023 ahrsksw.net 皖ICP备18012567号-2
合肥总部: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安农大科技长廊1层和5层 咨询电话:0551-62872719 / 15256017532 / 15256017532 / 0551-62872711
合肥基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佛掌路16号 咨询电话:18715102095
蚌埠分校:蚌埠市经开区大学科技园2号楼14层1417室 咨询电话:15255160201
安徽财经大学咨询点:东校校内北苑7号宿舍1楼中国移动营业厅 咨询电话:15255160201
安徽科技学院咨询点:龙字湖校区校内中国电信营业厅 咨询电话:15255160201
铜陵分校:铜官区镜湖路396号一楼(铜陵学院翠湖校区东门向东300米) 咨询电话:18756511863
芜湖分校:芜湖市镜湖区侨鸿写字楼808 咨询电话:18655329319

联系电话

  • 任老师:

    15256017532

  • 固定电话:

    0551-62872711